庐阳区,隶属于安徽省合肥市,是省会合肥的核心城区,是合肥老城区政治、经济、文化、金融中心,位于合肥市区中心和北部,庐阳区以合肥老城区为主体,向西北延伸与长丰县、肥西县接壤。全年气温冬寒夏热,春秋温和,四季分明是一个适宜居住的生态型城区。区域面积13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0万(其中,户籍人口48万),现辖9个街道、1乡1镇和1个省级开发区(庐阳工业区) [1] 。庐阳区是全省经济、文化、金融中心。著名的旅游景点有“张辽威震逍遥津”古战场,曹操点将“教弩台”,清末北洋大臣李鸿章故居等。2011年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命名为“2011-201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区”;2012年被安徽省政府表彰为“全省两基工作先进地区”;2013年被安徽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安徽省发展民营经济先进市、县(市、区)”。2017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
庐阳子女欠债,父母偿还???
成年子女欠债,父母是没有责任偿还的。
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对于其个人债务应该自己来进行承担,是要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的,当然父母如果是自愿代为偿还的,法律予以准许,这属于个人的自愿行为。或者是存在连带担保的情况下,那么父母才有责任来进行承担。如果该笔债务中,父母是保证人或担保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债权人有权主张父母偿还债务。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欠付的债务,如果该子女没有独立的个人财产可以偿还或者不足以全部偿还;其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子女去世,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亦应当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但是如果孩子是未成年的,欠下的债务也是符合自己行为能力的,由此欠下的债务父母需要承担,因为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如果孩子成年了,则由孩子个人承担。除非儿子死亡。
子女欠债父母是否有责任偿还,要分情况,具体如下:
(1)是未成年子女的债务,由于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所以在未成年人他本人没有财产可以偿还的情况下,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有义务替子女偿还债务;
(2)是子女已经成年,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没有义务和责任要替子女还债;
(3)如果成年子女已经死亡但生前又有债务未清偿,如果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则应当用遗产来清偿子女生前所欠的债务,但是清偿债务应以子女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